2016年05月03日 09:52 来源:映象网 查看原文
“规划规划、纸上划划、墙上挂挂、还不如领导一句话”。这是民间对一些地方视规划为儿戏,随意更改规划的一种批评之声。这种说法虽然有点夸张,但仔细回想一下,随意修改规划的现象确实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过换一个领导就改一次规划的奇怪现象,这种做法既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让规划成为一堆废纸,又让基层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更大的浪费,给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影响。说到底,还是因为规划刚性不够。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十三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就必须让规划成为刚性约束。如何实现?笔者认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首先,必须满足科学性的要求。特别是三年或五年规划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的规划,必须要做到“多规合一”。最为关键的是要与这个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发展规划”、“交通建设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有机衔接,使之相互融通,互不矛盾,否则,就是再好看的规划,再宏伟的蓝图都可能“上得了墙、落不了地”,不可能变为现实。
其次,必须满足前瞻性要求。做规划既要以史为镜,知兴替,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又要目光长远,迎未来,保证规划的前瞻性,决不能重演“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悲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不仅在规划前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有比较精准的判断力,又要确保最少三至五年的规划不过时,还得从制度层面保证规划实施出现问题后可追责。只有在规划的各个环节都注入前瞻的思想,规划才能迸发强劲的内生动力。
再有,必须满足可操作性要求。再好的规划都要符合可操作性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尤其是在一些控制性详规,如果只是宏观上过得去,微观上过不硬,不能满足可操作性的要求,导致“上得了墙,落不了地”,那它终究会“水土不服”、“胎死腹中”。这不仅损耗人力、物力、财力,也会让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因此,有关部门在规划的可行性研究上还得下硬功夫、苦功夫,做足调研,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最后,必须满足严肃性要求。任何规划如果只是“纸上划划、墙上挂挂、领导一句话”,最终难免“垃圾桶里放放”。只有加强规划立法,促进规划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让人敬畏,而不是被人轻易修改或颠覆。要从制度层面确保规划的严肃性,需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规划修改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划出红线、带上高压电,只有这样,落实规划才不会儿戏,修改规划才不会随意,规划追责才有迹可循。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凝聚“规划”是刚性约束的共识,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让推出的每一项规划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广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