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 10:53 来源:映象网 查看原文
《初潭集·廉勤相》载:公仪休相鲁而嗜鱼,国人献鱼而不受。其弟子谏曰:“嗜鱼不受,何也?”公仪休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受鱼而免于相,则不能自给鱼,无鱼而不免于相,长自给于鱼。”这就是有名的故事“公仪休嗜鱼不受”。故事说明:能够清醒认识个人好恶与事业兴衰成败之间的关系,始终做到管住小节,抵御诱惑,慎其所好,才能做到清正廉明。
“公仪休嗜鱼不受”虽只是一个生活小节,但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一段时间来,“雅贿”一词比较热门。那些明目张胆的行贿、受贿走不通了,就想着办法来点“雅”的,或是名人字画,或是玉器古玩,以“风雅”之貌,行“腐败”之实,但最终逃不过党纪国法,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这正如公仪休所言,自己有份事业,那点工资还能买点自己喜欢的东西;如果一旦收取了别人送来的东西,而被“双规”了,那就永远不会得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对于公仪休的观点,有人认为他反对贪赃受贿的出发点是怕自己因受鱼而被免相,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不值得提倡。但是,笔者想说,就算出发点不是为了“全人类”,只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能够做到清正廉明,也是难能可贵的。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的党员干部总是觉得工资太少,于是极尽腐败之能事,大肆敛财,根本没有去向公仪休那样去思考,如果为了这一笔“不义之财”而丢掉了自己的工作,还有人来给你“行贿”吗?还保得住那点钱财吗?就算是为了自己的事业,同样值得倡导。
党的事业就是一座大厦,靠着千千万万的党员干部共同支撑。倘若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够像公仪休那样想,为了自己的事业,不去搞腐败,那联合起来不就成了“大事业”了吗?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从自己举起右手在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就已经把自己交给了组织。而有的同志不思怎样在“服务”中奉献自己,反倒想以此为资本,从利益关系上建立自己的运作链条,在“党员干部”这块“遮羞布”的掩饰下,任凭苍蝇乱飞。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是在严明的党纪国法面前党员干部应该明确并认真坚守的。正如公仪休说的“受鱼而免于相,则不能自给鱼”,那是多么“划不来”的事情。然而,对于行贿者来说,花出的钱财与因此而得到的收获似乎太“划得来”了,于是专盯那些有缝的鸡蛋。与其让别人“划得来”而终究让自己“划不来”,不如“周吴郑王”地走自己的道。谨慎地把握着生活和工作的小船,不被“划不来”或“划得来”这两股风刮倒。
“无鱼而不免于相,长自给于鱼”,虽为生活琐屑,但确为“经典”的为官之道。推而广之,就是“为了自己的官运亨通,不能做违纪违法的事”。这“小我”的心胸,却能演绎出“大家”的事业。不要以为“不违纪违法”很简单,不要以为“保持自己的地位”不先进。一个能够在“保持自己地位”的道路上行得正、坐得端的党员干部,哪怕最初的出发点不够高尚,但已经做到“不忘初心”了。
“公仪休嗜鱼”给独守清贫、能耐寂寞的党员干部一剂心理平衡的良方。不要因错过了受贿而后悔,也不要因没有横财而自悲。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的人自然能够自觉抵制人生路上各式各样的“鱼”,也能够在“仕途”中走得潇洒。拒绝喜欢的“鱼”,得到长久的“官”,虽是私心,也是公心,“嗜鱼而不受”的为政之道,是值得党员干部深思、借鉴的!(何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