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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巨额非法集资案 涉案6千万

2016年12月30日 11:04   来源:中国搜索 查看原文

  为积极响应司法公开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12月22日上午,新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巨额非法集资案,伴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该院刑庭审判长王海涛宣布开庭,公开审理涂某某、曹某某、董某、王某某、朱某某、梅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邀请了陪审员观摩整个庭审过程,并以庭审直播的方式进行审理,以达到教育更多民众的目的。

  据了解,被告单位新蔡县利信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3月27日成立,被告人涂某某担任该公司法人代表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被告单位新蔡县利信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至2015年间,以高息为诱饵,通过被告人涂某某、董某、王某谋、朱某谋等人的介绍,以借款形式先后向常某某、陈某某、恒通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529268080元,案发前已归还本息人民币358129912元,造成被害人及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71138168元。

  2014年8月6日,被告人涂某某、梅某某等人为向社会吸收资金,在驻马店市注册成立驻马店市银源实业有限公司,以高息为诱饵,以借款的形式先后向王某某、王秋某等个人吸收资金,至案发时,共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3784万元。

  2011年7月份,为方便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涂某某、曹某某预谋注册成立新蔡县信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被告人曹某某担任法人代表,以高息为诱饵,向多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2011年8月至2015年4月,共向戚某某、翁某某等人非法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121542000元,期间归还本息人民币57924000元,至案发时仍有民办63618000元的投资款没有退还。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涂某某、曹某某、王某某等人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六千万元,被告人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均当庭认罪。(通讯员 赵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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